全国首创!厦门推行气象环保审批新模式
新模式关键词
●保护:确保我市气象探测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保证了气象监测预警数据的准确性,同时避免因周边建筑过高导致气象台站搬迁而花费大量公共财力,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
●便民:确保项目业主提前获知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对于建设项目的限制要求,避免建设项目与气象探测环境冲突,造成项目建设停滞。
●提速: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强化空间服务共管,实现项目审批提速增效。
我市在全国首创气象环境保护审批新模式,实现气象环境保护在线协同智能化审批。该模式经试点运行后,于近日全面推行。
这一审批模式改革,是多部门协同、深入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空间共管的成果。去年10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气象局发布《关于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管理的通知》,转变项目策划生成流程,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管控前移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阶段,同时依托“多规合一”平台完成气象专题图层建设、研发智能分析系统,创新性实现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自动化、智能化分析检测。
这项审批改革有效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优化了营商环境。
亮点1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 “前置”至规划编制
此次审批改革的一大关键,在于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管控要素“前置”到规划编制阶段:即在国土空间规划、年度空间实施规划编制阶段,创新性地将气象限高要求、气象站周围环境和影响源要求转换为具体地块指标管控纳入到规划编制中,从源头上梳理解决项目落地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之间可能存在的矛盾,将建设项目对气象探测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保障了后续项目策划的科学与高效。
目前,我市已编制《厦门市气象站网建设及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2015-2020),规划依据现有资源优化调整了气象观测站网功能布局,明确制定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在新的气象环境保护模式下,规划要求将进一步落实,确保我市气象观测的准确性。
亮点2
联合审核、智能化审批 提高审批效率
在改革前,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事项被列为厦门市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联合技术指导内容之一。“在此阶段,建设项目已较为成熟,方案设计已完成、甚至项目桩基已施工,一旦发现项目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将给项目业主、气象主管部门和审批管理部门等多方带来诸多麻烦,并可能严重影响建设项目审批进度和建设进展。”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而改革后,市资源规划局和市气象局建立了联合协作审核机制,前移审核关口,在前期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就通过“多规合一”平台,将位于气象站周围环境或影响源限制范围内的项目、超出规划气象控制限高要求的项目直接推送至市气象局征求意见,符合气象要求的项目不再纳入工程规划许可联合技术指导,确保了项目后期审批通畅;同时,两局合作完成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专题图层建设,开发了“厦门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分析系统”并搭载在“多规合一”业务平台上,实现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自动化、智能化分析检测。通过智能化审批,气象环境保护时间大大压缩,有效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