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整改进行时:市委巡察机构积极作为抓好巡视整改落实
中央巡视反馈之后,根据省委、市委统一要求,在市委巡视整改办的领导下,市委巡察机构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意识,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把推进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巡察是巡视工作向市县延伸的有效方式,也是实现监督全覆盖的重要途径。在工作中,市委巡察机构一方面派人参与市委巡视整改办工作,另一方面,对市委整改任务分解涉及巡察机构的任务积极整改、逐条落实。制定《关于深化政治巡察重点关注问题的通知》,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着重发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紧不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落实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不好等问题。截至目前,市委已完成8轮对54家党组织的巡察(22家市管或委管国企已全部完成),提前实现了任务过半的目标。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 陈甦帆:这一次,我们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认真学习中央巡视组严实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专业素质,组织对市、区巡察工作的全面自查,紧紧围绕两个坚决维护,深化我们的政治巡察,积极推动工作创新、制度创新、队伍管理,努力提高我们巡察全覆盖的质量和水平。
市委巡察机构还积极探索开展机动式巡察,深化区级交叉巡察,提升巡察监督效能。3月份以来,开展了3轮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机动式巡察和2轮区级交叉巡察,对5个镇(街)、7个村(居)进行巡察,助力扫黑除恶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我市还在全省率先建立将抽调参加巡察的干部纳入市委组织部年度干部挂职序列管理的制度,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出台《关于落实巡察过程中精准发现问题要求的通知》,建立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征求被巡察单位意见建议和商请职能部门专业认定三项制度,提高巡察人员精准巡察的业务水平。把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作为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的重要措施,加强巡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严明各项纪律要求,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高素质专业化巡察队伍。
(新媒体编辑:周铮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