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个人身份办理手机卡 将被列入“黑名单”

厦门广电网 2020-06-19 22:47:00

2020-06-19 22:47:00

如果有人跟你说,要高价收购你实名办理的手机卡,一张就能让你赚几十块钱,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能信吗?家住厦门的苏某不仅对此深信不疑,而且还把贩卖手机卡作为牟利手段,最终落入法网。

今年3月份,家住湖里区的苏某(男,30岁,同安人)接到微信好友温某(男,31岁,永定人)发来的高价收购手机卡的消息,对方称其愿以80元每张的价格大量收购手机卡,用于注册小视频直播平台账号来刷粉丝、刷点赞。看到收购手机卡有利可图,苏某便萌生了低价收购手机卡赚取差价的想法,于是在自己朋友圈、微信群内发布大量收购手机卡的消息。

4月份,家住同安的赵某(男,19岁,贵州人)在兼职微信群中看到苏某发布的消息之后,便主动联系苏某提出愿意出售手机卡。两人见面后,苏某带领赵某前往多家通讯运营商办理了10张手机卡,但经过测试只有6张能够正常使用,苏某遂以40元一张的价格将手机卡收购,随后便以每张80元的价格将手机卡转卖给温某。

尝到甜头的赵某不死心,继续寻找小赚商机。自今年4月起,赵某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等渠道发布30元每张收购手机卡的消息,批量收购,转卖赚差价。截至案发,其共冒用10余人身份办理手机卡近20余张,这些手机卡最终大部分被倒卖给外地诈骗团伙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6月8日,集美分局刑侦大队在市局刑侦支队指导下,在苏某、赵某暂住处将二人成功抓获。6月9日,收卡人温某自行前往集美分局自首。目前,苏某、赵某和温某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续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悉,为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通信工具的入网管理规定,防止“实名不实人”以及转卖、转租自身名下通信工具的行为,保障通信工具开户人合法权益,避免通信工具被转卖给违法犯罪分子,厦门市公安局联合通信管理局、通讯运营商开展打击整治转卖、转租个人通信工具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主动发现并封停涉诈骗号码26715个,列入管控“黑名单”166人,被列入“黑名单”内的开户人将视情节轻重,在1—5年内不得办理新的通信号码。

警方提醒:

贩卖电话卡、银行卡、对公账户等均属违法行为。请群众务必保管好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以及对公账户等,不要随意转让或倒卖,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记者:谢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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