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共享单车违停 城管部门开出全市首张罚单
本月起施行的《厦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岛内严管区域,共享单车骑行人违规停放,将被处以50元罚款。经过半个多月的适应期,17日上午,城管执法部门走上街头,开始对骑行人违规停放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开出了全市首张罚单,一起去看看。
17日上午,城管执法人员首先来到故宫路,此时,一名男子正准备将共享单车停在一家小吃店门口,停车的位置并没有正规的电子围栏框线。执法人员发现后,当场责令其改正,并按相关规定,在确认骑行人身份后,开出了全市首张处罚决定书。
城管执法人员:这边是没划停车位,按照我们管理办法,共享自行车应该停入施划的自行车停车范围内,根据(办法)第30条规定,现在要依法对你进行处罚。
这名骑行者说,他是准备来这吃早餐的,为了图方便,才将共享单车停在了小吃店门口。
骑行者:今天图方便,我马上就要去上班了,想吃个花生汤就要走人了,以后不会,以后我就会停在停车框线里面了。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了斗西路公交车站,发现一名男子为了赶公交,将共享单车直接停放在了公交站牌后,而这里距离正规的电子围栏框线仅有三四米远。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了处罚。
骑行者:希望大家以后不要像我这样,要还车的时候记得还到框框里面,这样才不会被罚款。
记者从城管部门了解到,从17日开始,执法人员将加大巡查力度,依法对共享单车骑行人违规停放的行为进行查处。城管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收到处罚决定书,可以使用微信自带的“厦门非税”功能,缴纳罚款。如果没有及时缴款,超过15天后,每天还将按照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大队一中队队长 林学敏:通过执法来促进管理办法实施,希望市民群众能够遵守这个管理办法,自觉文明行车,规范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