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规范超标电动车管理
6月17日上午,市政协对《关于规范管理我市岛外超标电动车的建议》重点提案进行督办调研。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正在研究制定超标电动车的相关管理办法,规范电动车管理工作。
所谓超标电动车,是指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同时也没有进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的车型。去年4月,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开始实施,国家多部门联合印发相关意见,要求对在用的超标电动车设置过渡期,引导其逐步退出。目前,我市电动车保有量大、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已成为道路交通安全乃至社会管理的一个重点难点问题。据统计,我市岛外超标电动车大约有50万辆。
市交警支队宣传法制大队民警 陈继洪:超标电动车也不能登记为非机动车,不能取得非机动车号牌,也不能取得机动车的号牌,所以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所以我们调研准备要推出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的管理政策,目的就是要消化历史问题,让它逐步退出使用。
下一步,我市岛外四区还将推行“带牌销售”措施,为市民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