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暴力”讨债 男子被判刑

特区新闻广场 2020-06-10 22:03:26

2020-06-10 22:03:26

一名男子,和他人共同经营汽车小额贷款业务时,故意制造事由认定车主违约,并采用非法入侵住宅、张贴“大字报”等“软暴力”等手段“讨债”。近日,思明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29岁的被告人赖某宁来自江西赣州。2017年7月,赖某宁受张某等人雇佣,共同经营汽车小额贷款业务。在开展业务时,他们先诱使车主签订一系列空白格式文书,并要求在车辆上安装GPS,同时扣押汽车的备用钥匙。之后,这伙人以车辆轨迹异常、车主还款延迟等理由,认定车主违约,并偷偷将车辆开走藏匿。

思明法院法官 方晋晔:其实里面就是有很多霸王条款之类的,就是说一旦出现他们合同里面规定的违约情形,马上就要面临巨额的违约金,只要通过GPS找到车,然后把车拖回来,拖车费都是上万的,而且这些拖车费是规定在这个合同里面的。

之后,赖某宁等人要求车主短期内还清本金,并支付这些高额费用。如果车主拒绝,这伙人就采取非法入侵住宅、上门滋扰、张贴“大字报”等“软暴力”手段,向车主索要这笔“债务”。2019年底,赖某宁的同伙被思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至三年五个月不等。2019年10月,赖某宁也在家人的劝说下,从马来西亚回国投案。

法院认为,赖某宁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和寻衅滋事罪。法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赖某宁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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