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交警公布8大交通违法行为

厦门网 2020-06-02 10:47:01

2020-06-02 10:47:01

货车发生事故,损害后果往往较大。

厦门交警加强货车违法夜查行动。

货车载物超高,容易卡在铁路桥、高架桥下,安全隐患大。

厦门交警走访运输企业,检查车辆管理情况。

厦门交警联动相关部门,加大货车交通安全管理。

厦门交警对货运车辆进行安全设备检查。

厦门交警加强货车违法查处,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据厦门日报报道 货运车辆是道路交通管理中的重点车型,一旦发生事故,损害后果往往较为严重,一直是厦门交警严管严控的对象。数据显示,去年至今,我市交警共查获货车交通违法行为24.22万起,进一步完善了常态化严查严管机制,有效遏制了货车道路交通事故,扎实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

今天,厦门交警公布了去年以来常见的8大货车违法案例,解读相关危害,请广大驾驶员注意。

违法1

非法改装

典型案例:4月27日6时许,同安交警大队新民中队民警巡逻至西塘村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涉嫌改装,当即依法查处。经比对,该车在货厢上加装了支架和顶蓬,与行驶证上登记的机动车外形明显不符,涉嫌改变了机动车已登记的外形。民警依法扣留车辆,并处以5000元罚款。

交警解读:我国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不得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车辆识别代码。根据法律规定,对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或特征、有关技术数据的,处5000元罚款;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结构或构造的,处10000元罚款。

违法2

超长

典型案例:3月24日21时许,思明交警大队嘉莲中队民警巡逻至莲前西路龙山桥路段时,发现一辆厢式货车厢门大开,所载物品严重超出车厢。民警立即指令该车靠边停车,但货车驾驶人竟加速逃离,最终被民警成功截停。

经查,该车存在载货长度超过规定、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等违法行为,且不服从交警指挥,被依法罚款250元,责令立即整改。

交警解读: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载物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否则可能导致驾驶人难以准确判断自己与其他车辆或固定物的距离,其他车辆驾驶人也可能对与超长越宽的车辆的距离产生误判,增加了行车风险。

违法3

超高

典型案例:5月8日9时许,一辆载着工程物品的重载大货车卡在了莲前西路往莲坂转盘方向的铁路桥下。思明交警大队嘉莲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该车所载物品严重超过铁路桥限高,其后还有一辆大货车,载着相同的超高物品。两车均无法通过铁路桥,从而造成了周边路段拥堵。

民警立即进行临时交通管控,及时恢复了交通,并保障两车顺利抵达工地,随后依法对两车驾驶人存在的“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等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交警解读:根据法律规定,重型、中型货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集装箱货车的高度不得超过4.2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不得超过2.5米。货车载物超高会影响货车行驶稳定性,在转弯、调头时容易侧翻。此外,超高的货车容易碰撞高架桥、铁路桥等道路设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违法4

超载

典型案例:4月13日9时许,思明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文兴东路发现一辆满载沙土的轻型货车,疑似超载,民警立即将其拦停。经过磅检测,该车核载4270kg,实载20050kg,超载369.55%,属严重超载。驾驶员罗某称为了多拉快跑便冒险超载,民警对其货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1500元罚款、记6分,并扣留机动车。

交警解读:车辆长期超载会破坏车辆性能,增加行车危险;增大车辆惯性,加长制动距离,导致制动失灵;影响车辆转向性能,易出现转向失控等危险。此外,超载货车的荷载远超公路、桥梁的设计载荷,易导致路面损坏、桥梁断裂,严重破坏公路基础设施。

我国法律法规对货车超载设定了较高的处罚标准:轻、微型货车超载未达30%、30%-100%、超过100%,分别罚款200元、500元、1500元;中、重型货车超载未达100%、100%-200%、超过200%的,分别对驾驶人处以罚款500元、罚款2000元并处暂扣驾驶证1个月、罚款3000元并处暂扣驾驶证3个月,同时还要对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分别处以罚款2000元、10000元、50000元。

违法5

涉牌涉证

典型案例:4月16日15时许,一辆重型牵引车违反规定进入仙岳高架行驶,被市桥隧交警大队快速路中队民警拦下。驾驶员张某称没带身份证,且不记得证号,而提交的驾驶证侧面有轻微开裂,证件上照片有重新粘贴的痕迹。

民警通过相关系统对驾驶证进行核实,系统显示的照片并非张某,而是跟车人章某。经盘查,张某承认自己没有驾驶重型牵引车的资格,便把自己的照片贴在章某的驾驶证上,变造了一本驾驶证。目前,张某因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被依法立案侦查。

交警解读:我国对机动车驾驶人实行严格的行政许可制度,机动车驾驶人应取得相应的准驾资格驾驶证,方可驾驶机动车,违反法律规定将面临严厉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于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6

不礼让行人

典型案例:2019年11月25日20时许,廖某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钟宅路行驶至惠灵顿路路口,撞上了正通过人行横道过街的行人李某,造成李某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廖某驾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未停车让行,是发生本事故的根本原因,对本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其违反法律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

交警提醒:机动车礼让行人彰显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人为本”的价值追求,不仅确保交通安全,更能体现驾驶人的文明素质,反映出城市文明形象。对于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而不停车让行的,依法将被处以罚款300元、记3分。

违法7

未保持安全车距

典型案例:2019年4月2日22时许,纪某驾驶重型货车沿国道324线行驶时,追尾了同车道由马某驾驶的重型货车。

经查,纪某驾驶超载机动车上路行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对本事故承担主要责任;马某驾驶重型货车未按规定张贴反光标识,且存在超重违法,对本事故承担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在道路上行车,路况瞬息万变,行驶在后方的车辆依法应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此外,若遇到雨天大雾导致能见度低时、低湿下坡导致抓地力小时、夜间开车视距有限且易疲劳时,应进一步增加安全车距。

需要注意的是,在追尾事故中,追尾者往往要承担全部责任。

违法8

醉驾

典型案例:2019年11月19日凌晨2时许,在杏林大桥出岛方向,一辆重型货车撞到护栏,市桥隧交警大队杏林大桥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涉事车辆驾驶员方某趴在方向盘上,打开车门,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经送医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76.7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方某称自己送完货便去喝酒解乏,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从殿前往杏林,不料受酒精影响而发生事故。

交警提醒:在酒醉的麻醉作用下,驾车人的肢体灵活性会有所降低,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判断和操作能力随之下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及时采取避险措施;易使人情绪波动,出现沮丧、暴躁等情绪,影响行车安全。

货运车辆块头大、载重大,发生事故事时,损害后果往往较大。货运车辆驾驶人更要杜绝酒醉驾,应时刻保持清醒、安全驾驶,减少事故。

特别提醒

报废货车严禁上路

我国法律对各类货车规定了不同的强制报废标准。不论是达到了规定的使用年限,还是因为安全技术性能不达标、尾气或噪声排放不达标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都应自觉报废车辆并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否则一旦上路行驶,就犹如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对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损害。

根据法律规定,在本市登记的中型以上客、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校车达报废标准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罚款10000元;在本市登记的中型以上客、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校车达报废标准,上路行驶,罚款3000元,扣车、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反光标识不能少

所有新注册货车及在用货车、挂车,都必须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在夜间或能见度不足的时段、路段行驶,反光标识可提高货车动态识别度,减少碰撞事故。货车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可防止车辆追尾后,后车钻入货车底部而造成更大的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载货汽车、挂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处150元罚款、警告;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处200元罚款。

小贴士

这些时段路段

货车禁止通行

●思明区

1.每日7:00-9:00、11:00-20:00:思明区道路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不含仙岳路、成功大道)。

2.每日7:00-9:00、17:00-20:00:思明区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不含仙岳路、成功大道)。

●湖里区

1.每日7:00-9:00、17:00-20:00:湖里区华荣路、南山路、吕岭路、金尚路、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至吕岭路段)、江头东路、江头西路、江头南路、江头北路、台湾街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2.长岸路高架桥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长歌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桥梁、隧道、快速路

1.海沧大桥:全天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大桥主桥左侧行车道为小型客车专用车道,禁止其他车辆驶入。

2.集美大桥:每日7:00-9:00、17:00-19: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3.厦门大桥:每日7:00-9:00、17:00-19: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和具有载货功能的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通行。

4.翔安隧道: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5.仙岳路:仙岳路高架桥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仙岳路地面东渡路口至环岛干道路口段(环岛干道路口至金山路口段辅道除外),每日7:00-21: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

6.成功大道(演武大桥至湖里大道口段):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通行;每日7:00-9:00、17:00-20:00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处罚规定:驾驶低速载货汽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罚款500元、扣车;驾驶货车违反限制通行规定上道路行驶,罚款200元;违反禁止通行规定上道路行驶,罚款200元、记3分。

交管动态

严管严控5个月

查获货车超载2252起

1月以来,我市交警启动集中整治行动,严查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数据显示,截至5月28日,全市共查处货车超载违法2252起,有效降低了涉及货车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

行动期间,我市交警从源头抓起,通过调查摸底,列出辖区内施工项目清单,锁定货车、渣土车主要通行区域;在工地周边路口、运输途经线路上科学设卡,加强车辆日常拦检,坚持落实驾驶资格必查、机动车上路资质必查、车辆安全防护装置必查“三必查”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此外,岛外各区交警大队充分利用市际检查站的功能,与其他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进出我市道路的过境货车加强拦查,抓住违法车辆“昼伏夜出”的规律,重点加强了夜间查处力度,有效遏制货车交通违法及事故。

专项整治进行时

打击货车非法改装

近日,我市启动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货车非法改装打击力度,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货车超限超载等严重违法。本次行动将持续至12月,目前,各区交警大队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细化整治任务和分工。同时,主动会同交通运输、质监等部门,完善联动机制,强化整治力度。

本月起为重点整治阶段,各辖区交警大队组织专门整治小组,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12月份,各辖区交警大队将认真梳理专项整治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建立健全治理货车非法改装的长效机制。

数据来源: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统计时间:2019年1月1日-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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