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临时居民身份证可以全省通办了!

厦门网 2020-05-23 15:00:46

2020-05-23 15:00:46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办证,提高户籍窗口服务水平,福建省公安厅推出临时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便民服务新举措。今后,临时居民身份证可以在省内异地办理啦!

临时居民身份证如何申领?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须知!

1.办理对象

在福建省内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本省户籍居民。

2.申请方式

申请人本人(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或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证件之一,向省内任一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3.办理程序及时限

派出所受理,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签发,3日内制发。

4.收费标准及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每张证收取工本费10元。

不良信用记录人员注意了!

对不起,办不了!除了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人员,公安机关均不予受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温馨提示

小伙伴们,虽然临时身份证可以省内异地办理了,但还是要记得,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任何时候都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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