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失管导致消费者摔伤 法院判运营方全责
共享单车的出现,为群众的出行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的难题。但共享单车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损坏,如果运营公司监管不力,就可能给消费者的骑行带来安全隐患。余女士就因为骑了一辆有问题的共享单车导致摔伤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余女士起诉了共享单车的运营公司。目前,思明法院已经判决运营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18年8月9日,余女士骑着一辆ofo共享单车来到新华路附近时,因车辆刹车失效摔倒受伤。之后,余女士被送医治疗。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余女士的损伤及后遗症构成了十级伤残。同时,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显示,余女士骑行的共享单车制动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的标准要求。
事故发生后,ofo共享单车的运营公司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向余女士支付了医疗费和其它损失补偿费共计2万元。对此,余女士并不满意,并向思明法院起诉了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索赔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8万多元。
思明法院审理认为,作为ofo共享单车的经营主体,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应保证自己投放在市场经营的自行车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思明法院法官 许友滨:最后我们根据双方的诉辩意见,结合事故认定书等等相关证据,最后判定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方面,法院最后判定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再支付余女士各项损失费用共计21万多元,同时驳回余女士其它诉讼请求。
经由这起诉讼,法院也希望目前还在运营的其它共享单车企业能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监管。如果因为失管或监管不力造成消费者的损失,那么运营公司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骑行共享单车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守相关骑行规定和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