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台商发展休闲农业“路更宽”

厦视新闻 2020-05-14 19:41:19

2020-05-14 19:41:19

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去年11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被称为“惠台26条”。上个月,厦门发布了相关实施细则。其中提到,台湾同胞可以申请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这让不少在厦从事休闲农业的台商感到,今后发展的路子更宽了。

走进台商宋志平的水果观光园,桑葚、芭乐等水果已经成熟,散发出阵阵果香。宋志平告诉记者,他通过引进、改良符合本地人喜好的台湾水果品种,让果园四季有鲜果、口感汁多味美,在厦门的乡村休闲游中渐渐打出了名号,回头客越来越多。

在厦台商 宋志平:这几年芭乐的种植面积一直在扩大,从最早的10亩到30亩、50亩、现在将近100亩。只要吃过的人基本上就是我的回头客,所以常常不够卖,最大的特色就是它有本地人最喜欢的那个香味。

随着台湾水果种植面积越来越大,宋志平在厦门已经拥有了3个农业基地,如何进一步发展成了他常常思考的问题。惠台“26条措施”中提出,台湾同胞可申请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并参保水稻种植保险、设施蔬菜种植保险和露地蔬菜种植保险。也就是说,像宋志平一样从事休闲农业的台商可以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技术、资源等方面与大陆的业者互补,在申请贷款、贴息等方面也会更加便利。得知这一消息后,在翔安区内厝镇大宅村种植了80亩火龙果的宋志平,迅速申请加入了“富美大宅火龙果专业合作社”。

在厦台商 宋志平:可以选择的路更宽广了,有的时候你自己单独种植没有经济规模,产量不够大,但是如果能够跟农民大家一起结合起来,就容易去增加你的销售对象。大宅村的“富美大宅”合作社把农民集结起来了以后,统一的窗口的对外,在这两年成立以后的价格,都能够维持相当的水平以上,所以对村民也有福利,我加入他们的合作社也能享受到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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