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 厦门残疾人可获就业帮扶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加大对我市残疾人的就业帮扶,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厦门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残疾人就业帮扶有关措施的通知》,并将发放相关就业补贴。昨天上午,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林跃算接听市长专线,解读相关的残疾人就业帮扶政策。
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主体包括:2020年1月(含)前,本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持证残疾人已在厦注册开办并正常合法经营的盲人按摩机构、个体工商户、企业(含民非)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2020年1月各区福乐家园、各街(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参训的正式学员等。截至目前,大约有2000多名劳动年龄段残疾人符合补贴条件。
据介绍,补贴项目及标准分为租金补贴、运营补贴、稳岗补贴、生活补贴等四种,预计补贴资金将发放530万元。其中,对本市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有实际租赁的,给予一次性租金补贴2000元;对本市盲人按摩机构和残疾人创办企业(含民非)有实际租赁给予一次性租金补贴5000元。最高不超过疫情防控期间实际支付租金。
对残疾人开办的个体工商户,每家给予一次性运营补贴1500元。对残疾人开办的盲人按摩机构和企业(含民非),每家给予一次性运营补贴5000元。运营补贴主要用于场所消毒和防护用品采购等运营费用。
考虑到残疾人群体的特殊性,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不在稳岗政策补助范围内残疾人创办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和盲人按摩机构,继续聘用本市残疾员工的(以就业登记和缴交社保为准),按我市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停训的各区福乐家园、 街(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从2月起照常给予正式学员每工作日30元的劳动津贴和出勤补贴,经费从原渠道解决。截至目前,已经发放106.27万元生活补贴。
值得提醒的是,租金补贴、运营补贴申请对象已于4月30日结束申请提交,公示无异议后将于5月22日前将补贴款转入申请人银行账户;稳岗补贴申请对象于2020年8月15日前,向区残联提交申请。区残联审批后于8月31日前,将补贴款转入申请人银行账户。对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的用人单位,视同自动放弃,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