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进入伏季休渔期:多部门联合开展巡查执法

特区新闻广场 2020-05-01 21:38:20

2020-05-01 21:38:20

从5月1日中午12点开始,我省海域正式进入2020年度海洋伏季休渔期。5月1日上午,市伏休办组织市海洋发展局、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部门,在厦门海域展开了巡查执法,据了解,今年伏休期间,我市对于违法捕鱼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更加严格。

5月1日上午10点,在公务码头,由11艘执法船艇和60多名执法人员组成的海上联合巡航编队,在厦门海域展开了巡航。在鼓浪屿附近,执法人员发现了一艘龙海籍渔船停留在海面上,渔民正从海里收起渔网。执法人员随即登船检查,并要求渔民在5月1日中午12点之前停止捕鱼,尽快回港。在附近执法人员又发现一艘渔船,船上有不少渔具,执法人员登船对船员讲解了伏季休渔期间的具体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从今年5月1日12点到8月1日12点,我省海域禁止灯光围网、张网、刺网、桁杆虾拖和笼壶作业。而从北纬26度30分到“闽粤海域交界线”的我省海域,以及北纬26度30分以北的我省海域,5月1日12点到9月16日12点期间,都禁止拖网、杂渔具和围网作业。执法人员介绍,和往年相比,今年伏休期间,执法范围将扩大、处罚力度也将更加严格。

省海洋执法总队渔政渔监处副处长 陈宁:新修订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在这个办法当中,提了一些更严厉的措施,比如说罚款的上限提高了,还增加了一些禁止性的行为,比如禁止为违规作业的渔船、供冰、供油,还有禁止携带禁渔期禁止作业的渔具,这些都是与往年有不同的地方。

执法人员表示,今年我市执行伏季休渔的渔船共有773艘,这些渔船都已经安装了专业的定位设备,海洋部门能通过定位系统来监控这些渔船,防止出现禁渔期违规捕捞等行为。同时还会在禁渔期适时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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