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厦门高三市质检终于线下考,作文考这个……
在经历了好几次线上市质检后,
线下市质检终于举行了!
今天(24日),厦门高三市质检举行,
照例送上新鲜出炉的作文题
材料一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要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材料二
藏族学生斯朗巴珍家住偏远的村庄,四周雪山环绕。疫情期间,她每天都要花半个小时爬上附近的山顶,因为在那里上网课会流畅些。在寒冷的山顶,她一坐就是4个小时。得知消息后,中国移动公司组织人员和物质,在斯朗巴珍家对面的山上,单独建了一个4G基站,虽然通信收入或许连基站的电费都不够,却能满足斯朗巴珍在家上网课的愿望。
请结合材料内容,给斯朗巴珍或中国移动公司负责人写一封信,表达你的认识和思考。
要求:自拟标题,自选角度,确定立意;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少于800字。
市质检何时知道分数?
市教科院表示,此次质检采用线上统一阅卷,不线下集中。学科教师阅卷任务由各学科教研员分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可供各校下载的时间为评卷结束后的第二天8:00后。
各学科阅卷时间安排如下:
顺便来说说高考加分
高考加分照顾办理时间:5月20日-26日
昨天(23日),省考试院对外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录取照顾,就是俗称的高考加分。
我们之前根据职教高考的条款介绍过,这次是确定的,验证了我们之前的预介绍没有错。
办理时间:
2020年5月20日-26日。
办理方法:
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时,考生须按照《申报须知》要求,提交《登记表》。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指出,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
哪些考生能加分?
今年高考最高分加分是20分,
对象是“烈士子女”。
网上的评论非常一致:该给!
两个看点:
01
考试院特别指出:今年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有关规定执行。
那么,是什么规定?
这份文件在网上可以找到,主要是: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在报考普通高考、硕士研究生时,参照教育部关于军人相关优待政策执行。
02
申请享受普通高考文考加分的所有少数民族考生,须符合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的认定条件。也就是说,只有在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才可以加10分,如果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只能获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今年高考以下这几类考生可加分
一、可以加5分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可以加10分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
1.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聚居地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的回族聚居地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三、可以加20分
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20分的政策:
烈士子女。
四、可以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公安英模子女。
3.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怎么办理加分证明?
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
考生申报须知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
考生持《登记表》和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2.少数民族考生
考生持《福建省普通高考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申请表》、《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查盖章后,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3.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考生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设区市台湾事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其子女称为归侨子女。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其子女称为华侨子女。
归侨:考生持《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设区市统战(侨务)部门出具的考生归侨身份证明原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持《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父(母)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以及设区市统战(侨办)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5.烈士子女考生(不含公安烈士子女)
考生持《登记表》和《烈士证明书》原件,以及烈士与该考生关系的证明,到设区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盖章后,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6.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
由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信息采集。
7.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考生
由省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信息采集。
8.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考生持《登记表》和荣誉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9.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考生
由省军区政治工作部门负责信息采集(具体要求可咨询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门)。
10.退出部队现役考生
考生持《登记表》和士兵退出现役的证件原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11.残疾人民警察考生
考生持《登记表》《残疾证》和居民身份证以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12.5A级青年志愿者考生
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