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法院宣判一起公职人员受贿案

特区新闻广场 2020-04-23 23:10:10

2020-04-23 23:10:10

  4月23日上午,湖里法院用远程视频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忠仑公园原副主任陈某东受贿一案。法院当庭以受贿罪,判处陈某东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陈某东在担任忠仑公园副主任期间,利用其分管经营科、生产科和园容科的职务便利,接受柯某、钟某、吕某等人的请托,为他们的关联公司在项目承揽,施工现场监督协调、工程验收、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中给予帮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柯某等人送予的钱款、购物卡等,共计人民币42.6万元。另外,陈某东还曾主动向柯某索取10万元。

  庭审中,陈某东自愿认罪认罚。湖里法院认为,陈某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2.6万元,数额巨大,而且有索贿情节,应当从重处罚。考虑到陈某东积极退赃等,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某东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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