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门快速扑灭两起车辆自燃事故

特区新闻广场 2020-03-27 21:38:14

2020-03-27 21:38:14

  27日,在海翔大道和海沧石甲路上,先后发生两起车辆自燃事故。接警后,消防部门及时赶到现场并扑灭了明火。

  中午1点40分左右,在海沧石甲路上,停在路边的一辆挂车突然冒出黑烟。消防部门赶到时看到,这辆挂车没有拉运集装箱货厢,明火在驾驶室燃烧。消防人员先后出动两把水枪,从挂车两侧出水,扑救火势。在高压水枪的压制下,大约两三分钟后,车头上的明火就被扑灭了。

  27日凌晨零点20分左右,海翔大道杏林往东孚方向,也有一辆渣土车发生自燃。消防部门赶到时看到,明火在渣土车的左后轮附近燃烧。消防人员出动一把水枪,很快就将明火扑灭。由于扑救及时,渣土车的损失并不大。

  (新媒体编辑:王舒)

打开看厦门APP获得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