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三名男子被判刑

特区新闻广场 2020-02-26 21:36:02

2020-02-26 21:36:02

  2月8日晚上,思明区源昌新天地小区的一名业主因不满保安人员测量体温引发纠纷。随后,这名业主的父亲便纠集人员殴打保安。案件发生后,当晚警方就将相关涉案人员抓获归案。26日上午,思明法院使用网络,远程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公诉机关表明,2月8日晚上被告人周某强得知儿子周某伟因测量体温与小区保安发生纠纷而心生不满。于是,周某强打电话叫来朋友吴某良、谭某朝“壮声势”。随后,被告人吴某良、谭某朝分别持摩托车头盔、木棍、橡胶棍随意砸打保安人员,造成两名保安人员头、面部多处受伤。经鉴定,其中一名保安的伤情为轻微伤。公诉机关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三名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相关疫情防控的要求,三名被告人没有出席庭审现场,而是通过网络远程参与开庭过程。法院审理表明,三名被告人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为发泄情绪,借故生非,殴打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的工作人员,他们的行为不仅触犯法律,也给疫情防控工作来带消极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应予以从重处罚。

  因三名被告人在开庭前均表示认罪认罚,思明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这起案件,并当庭宣判。

  思明法院法官 汪漳龙:一、被告人周某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二、被告人吴某良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被告人谭某朝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思明法院法官 汪漳龙:大家有义务去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工作,也没有必要因此产生一些负面情绪,而把情绪带入到生活当中去,引发矛盾、激化矛盾。那么导致这些案情的发生,给社会、给自己的家庭都带来很大的影响和不利。

  据了解,这是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首例宣判的涉疫寻衅滋事案。

  (新媒体编辑:王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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