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 严查严处!3月以来警方共查处涉酒驾驶174起
近段时间,为了有效遏制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我市交警部门加大了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但是还是有人心怀侥幸,喝酒后驾车上路行驶。
5日凌晨0点多,思明交警大队莲前中队民警,在莲前东路加州路段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时,拦下了一辆小车,民警发现这辆车车内弥漫着酒气,可当民警要求驾驶员接受酒测时,这名驾驶员却不怎么配合。
执法现场:我们吹一下气,可以,能不能先喝一瓶水。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陈某下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陈某却一直试图拖延、逃避酒测。
思明交警大队莲前中队民警 包松月:一开始就是说要配合,但我们给他检测的时候,他以各种理由,一下子说,我今天戴了一天口罩了,肺活量不好,呼不出来,含一下就放开了,一会又说他口渴能不能喝个水,他又停下来了。
随后,民警将驾驶员陈某强制带到仙岳医院进行酒精浓度抽血检测。结果显示,陈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04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因涉嫌危险驾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6日凌晨,湖里交警大队江头中队民警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时,在嘉禾路吕厝路口附近一名驾驶员涉嫌酒驾被查获。现场,民警对驾驶员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发现,陈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4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湖里交警大队江头中队 林志锋:他在2017年的时候也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过,这次已经属于二次酒驾了,涉嫌再一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警方表示,因涉嫌危险驾驶,陈某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为是第二次酒驾被查获,陈某在接受法院审判时,也将被从重判罚。
记者从我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从3月1日至今,交警部门共查获涉酒驾驶违法行为174起,其中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86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88起。警方表示,他们将继续加大酒驾的查处力度,希望驾驶员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